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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丁金坤:西安地铁保安未“非礼”但极大侵害了隐私|热议

2021年09月02日 14:1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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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舆论纷纷,不仅是保安的处置不当,更要有地铁公司对公众的回应不当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图/视频截图

  本文系博客精选,来源于“丁金坤的法律博客”

  文|丁金坤

  8月30日,西安地铁一车厢内,一个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影响车内秩序),拒不下车。一个年青保安拖曳女乘客出车厢。期间,因拖曳动作大,造成女子身体大面积裸露(只剩内裤),随身物品亦散落一地。地铁公司的这种粗暴处置,引发舆论讨伐。

  实际上,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是简单的。《西安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70条规定“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开启与关闭或者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即地铁保安,除了上述事件可以强行制止,对于其他违反《条例》的,不得侵犯乘客的人身自由权。换言之,西安的地方性法规赋予地铁公司一定的处罚权,但该权力是有限的,只限于对违反《条例》者予以罚款等处理权。所以,该地铁保安,对乘客并无执法权。该保安可能自以为有执法权,对女乘客予以强制带离,拖曳过程中,又侵犯了女乘客的隐私。

  这是一个地铁公司侵权事件,违法强制带离女乘客,造成损害,应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至于该过程中,保安的大力拖曳,造成女乘客隐私严重暴露,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非礼”(即猥亵或侮辱女乘客),则要看综合的证据。从视频上看,保安急于拖曳,主观上应该是强制带离女乘客下车,并无猥亵或侮辱之意。客观上,造成女乘客的大面积的隐私暴露,属于过失侵权,应该予以重金赔偿。但是不宜认为,保安为了侵犯女乘客的身体而故意为之。其实,该保安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专业准则的,这样拖曳用于男性乘客尚可,用于女性则裙子一拉就裸了,该保安缺乏专业,不适合该工作,亦是反映地铁公司的培训管理不够。

  地铁保安对此类事件的正确做法是,予以语言劝阻。劝阻不成的,则固定证据,譬如拍照或摄像,交给公安处理。公安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现在的舆论纷纷,不仅是保安的处置不当,更要有地铁公司对公众的回应不当,遮遮掩掩,不讲事实,避重就轻。这种属于火上浇油的公关,真不知道地铁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哪里!地铁公司应该正视事实,向女乘客道歉,赔偿损失,并自我检讨处置不当才是。

  附最新官方通报:

  据央视新闻,8月30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

  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此前,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曾在8月31日中午回应:

  【情况说明】针对网友反映的“地铁3号线一列车途径大雁塔车站时,有乘客呼喊‘救命’,现场出现一定混乱”的情况。经调取监控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2021年8月30日下午17:38左右,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列车安全员发现后立即进行劝阻,在多次劝离未果后,为确保车厢内乘车秩序,17:45列车到达大雁塔站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在此,感谢热心乘客对地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乘客文明出行,若遇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寻求地铁工作人员或民警的帮助,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环境。

版面编辑:邓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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