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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益如何体现|靠什么保护个人信息?②

文|财新周刊 覃建行
2022年01月03日 08:59
一般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不同,这是分类保护的思路。个人信息权益受损时,企业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图/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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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条开宗明义表明,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等,这也意味着“个人信息权”未得到确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告诉财新,个人信息支配性较差,没有民事权利独占性的特点,它的收集与提供在社会生活中是难以避免的,所以立法机关并没有把它当作隐私权或人身自由等拥有绝对权属的权利来规定,而是界定为人格权益。

  “对它的保护也不是排他性的完全隔绝与封锁,而是存在包括同意后利用等许多法定例外情形。”张新宝说。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解亦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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