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的提出距今整十年。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生态红线”概念,但只涉及生态空间范畴。2013年,《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生态保护红线”,适用范围扩至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领域。
此后,系列文件出台频率加快。2014年1月,原环保部印发《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这被学界认为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广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