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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衰、清明兴”——民俗中的择善而从

2022年04月09日 08:30
中土民俗的演化发展向来是一个去伪存真、披沙拣金的过程,“寒食衰、清明兴”是中国古人务实精神的典型表现
2018年4月4日,北京陶然亭公园,寒食节文化活动在陶然亭公园开幕,市民们观看民俗表演。图:视觉中国
陈飞
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曾负笈法国巴黎,获欧洲工商管理硕士。现为中医主治医师。长年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媒体发表有关国学、文化与民俗的专栏文章,为北京戏曲评论学会副会长。

  清明原为二十四节气之一,以太阳历(如现在的公历)推算有较为固定的日期,而在中国传统农历(阴阳合历)中则不很固定,所以,它与以农历确定的上巳日就可能重合或相连。寒食节原为冬至后的105日,也是以太阳历进行推算,后来确定在清明前一日,与上巳日也经常重合或相连。

  据汉代的《淮南子·天文》:“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西汉编著的《三统历》:“清明为三月节,谷雨为三月中气。清明者,谓物生清浄明洁。”这说明,最初的清明只是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并无中国传统节日所具备的种种习俗。二十四节气是时序的标志,用以划分一年的天气变化与物候特征,事关农事。传为周代的《逸周书·时训解》对清明到下一个节气谷雨前的物候做了描述:“清明之日,桐始华,又五日,田鼠化为鴽。又五日,虹始见。桐不华,岁有大寒。田鼠不化鴽,国多贪残。虹不见,妇人苞乱。”这是上古观察到的清明节气有关动植物和人事的一些特征,当然,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有些说法并不可信。

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邓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