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博客精选,来源于“易中天”
文|易中天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熟悉《红楼梦》的都知道,这是林黛玉的葬花词。当时她在花冢前痛哭,还说出这样的话: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但,为什么呢?
多愁善感,无病呻吟,头天晚上怄了气?
怎么会!《红楼梦》可不是言情小说。
事实上,作者告知了原因,只不过绕了弯——黛玉哭着吟完葬花词,正自伤感,却听见山坡上也有悲声。她的反应便是:人人都笑我有些痴病,难道还有一个痴子不成?
确实。那个痴子,便正是贾宝玉。
不过,跟爱不爱的,并无太大的相干。
没错,这部奇书确实写了爱情,还是三角关系。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木石前盟,一个是金玉良缘。但,薛宝钗痴吗?当然不。其他那些人,也不。
痴的,只有宝哥哥和林妹妹。
所以葬花的,也只有他们两个。
贾宝玉天生就痴,他的痴是自带的,就像某些英雄人物的自带光环。不过,同为有灵性的石头,孙悟空的不同凡响表现为发现水帘洞,自称美猴王,贾宝玉的非比寻常却居然是痴言痴语: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则是泥做的。所以他见了女孩子便神清气爽,见了男人却觉得浊臭逼人。
依照世俗的标准,这岂非昏话?
作者却意犹未尽,又写了个甄宝玉。甄宝玉是贾宝玉的镜像,其顽劣憨痴几乎如出一辙。
比如,他说女儿二字要比阿弥陀佛和元始天尊的宝号还尊贵,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口才能说;读书的时候要有两个女孩子陪着才认得字,否则就自己心里糊涂;平日里在外面暴虐浮躁,回家来见了女孩子则温文尔雅,就像换了一个人。甚至挨打吃不消时,居然也只要“姐姐”“妹妹”地叫起来,便不疼了。
呵呵,怎一个“痴”字了得!
宝玉的痴,无疑是《红楼梦》作者的。这位作者,学界的主流意见认为是曹雪芹,可惜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其实此事恐怕永无定论,除非有新的出土文物作为铁证。靠得住的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其实就够了。即便此书另有原作者,曹雪芹也是懂他心思的,甚至将其“痴”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总之,无论作者是一人、两人还是多人,都可以肯定必是痴人。
一部《红楼》,堪称痴人说梦。
历史上没有这样的作品。曹操痴吗?宋江痴吗?孙悟空痴吗?西门庆痴吗?以痴人为男一号的,前所未有。更何况除了贾宝玉,书中的男人几乎全部乏善可陈。就连还算可圈可点的柳湘莲,其重情重义和爱干净也都未能免俗。
那些女人却无不精彩,包括穷亲戚刘姥姥,戏份不多的丫环小红,讨人嫌的赵姨娘,狗仗人势之王善保家的,个个让人过目不忘。可以说,这本书就是女人的世界,其他那些男人则只是配角,除了认为女儿清洁如水的贾宝玉。
这样的世界,独一无二。
因此“四大名著”的说法是荒唐可笑的,也只有《红楼梦》才称得上伟大。她就是中华史上最伟大的文学作品,没有之二,绝对唯一,而且非痴人不能写出。所谓痴,也就是用灵魂来写作,其他人则不过脑子好使,手艺高超罢了。
当然,那已经非常了不起,还有望尘莫及的。
事实上只要稍有眼光,就能轻易地将《红楼梦》与中国其他古典小说区别开来,因为她有着迥异别人的气质。这种气质无妨称之为诗性。中华本是诗国,诗风源远流长。可惜到了元明清,往往没了精神,只剩下格律。谁能想到,柳暗花明,诗的“文艺复兴”竟由《红楼梦》来实现。尽管此曲只应天上有,且是绝响,却仍然值得我们额手称庆。
诗无达诂,而《红楼梦》几乎无解。唯其如此,才会让众多读者如醉如痴。也许,只有《水浒传》同样经得起咀嚼和琢磨,因为书中人物的命运和选择耐人寻味。可惜《水浒传》的主题毫无悬念,全书更无诗性可言。毕竟,施耐庵并不痴,毋宁说相当清醒。这使他创造了另一种价值,也有权与诗无关。的确,小说就是小说,不必硬得是诗,正如痴人未必都是诗人。但,真正的诗人却非痴不可。
痴,才是解读《红楼梦》的钥匙。
锁眼却正在第一回,作者也留下了线索——女娲补天时剩下的石头,一个没用的东西。这个没用的东西居然会去了红尘之中,这本身就不合情理。不甘寂寞是讲不通的,由于那一僧一道的讲述而动了凡心更没道理。
请问,这两个神职人员从何而来,为什么要到青埂峰下说三道四?他们又哪来的神通,能够把巨石变成美玉?还有,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本是整数,女娲为什么要多出个零头,还弃之不用?
这不是障眼法,那顽石也必有使命。
众所周知,女娲在中华文化系统中自有象征意义。她是我们民族的伟大祖先,也代表着曾经的美好时代。尽管那个时代明显地被理想化了,然而理想化正意味着批判性。换句话说,正因为对现实不满,才会美化过去。为此,必须重建女娲的世界,哪怕只是在想象中,哪怕只是试他一试。
我们知道,这就是大观园。
修建大观园有着表面上的正当理由,真正的主人贾元春却一天都没有住过。住在里面的是五个女孩子和宝玉,再加他们的寡嫂李纨和修行人妙玉。这就等于是在世俗社会之外另辟特区,以便那石头完成使命。贾元春这位娘娘,则无妨看作女娲的现身。也因此,抄检大观园便只是迟早的事。
事实上世俗社会和现存秩序,早就预感到那衔玉而生的来者不善,尤其是贾政。伪善者的本能告诉他,作为纯真之天性,痴是充满危险和无可救药的。如果不迅速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自己培养的便是掘墓人。那还不如杀了。
所以,他对贾宝玉大打出手,恨不得把唯一的嫡子往死里打,绝非一时冲动的气急败坏,毋宁说是已在潜意识中将对方视为死敌。
事实证明,这个名字谐音“假正经”的家伙感觉并不错。毕竟,他只是虚伪古板,却并不弱智,尤其是在事关那个寄生虫阶级的核心价值和核心利益之时。
名字暗示“花香也有杀伤力”的袭人,则无妨看作现存秩序派出的色情间谍,如果现存秩序有意志的话。作为宗法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尽管她的利益少得可怜,却也有着维护以往历史法则的自觉。她的反感林黛玉,效忠薛宝钗,以及向王夫人告密,都出自本能。这个唯一与宝玉有过肌肤之亲的丫环,甚至以自己的去留为筹码,约法三章,哄得那痴人满口答应:别说两三件,就是两三百件,我也依。
结果怎么样呢?
痴话照讲,胭脂照吃,爱读书的样子照旧不做,也仍然要用女孩子的洗脸水,让那袭人徒唤奈何。这不奇怪。作为书中的人物,花袭人也好,政老爷也罢,当然都不可能知道秘密所在——贾宝玉其实就是假宝玉,也就是真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