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电子烟国标和管理办法近日密集“靴子落地”。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见财新网:《电子烟国标10月1日实施 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之外电子烟》)《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号:GB41700-2022,下称国标)的正式版本,延续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对电子烟的定义,即电子烟被定义为“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而上一版本中,电子烟指代“烟碱(即尼古丁)电子传送系统”。 同时,相较于初版征求意见稿,二次征求意见稿及正式版国标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由122项缩减至101项:24种添加剂被移出白名单,新增了3种添加剂。不再被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包括香柠檬油、薄荷油、薰衣草油、桔子油、玫瑰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