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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滨案涉的隐瞒境外存款罪,是个什么罪名|解释

文|财新 覃建行
2022年09月14日 09:15
隐瞒境外存款罪的规制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其常与受贿等贪腐行为相关。由于无法查实该存款是否属于其他犯罪所得或者纯属因合法所得没有申报,才单独立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由《刑法》第395条第2款规定,即“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图:IC PHOTO

  【财新网】因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最高检察院日前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作出逮捕决定。其中,隐瞒境外存款罪较为少见,但落马官员涉及该罪已不是第一次。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犯罪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由《刑法》第395条第2款规定,即“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邓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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