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年夏天,19岁的玛丽·葛德文(后与诗人珀西·雪莱结婚,改从夫姓,遂以玛丽·雪莱之名为世所知)在瑞士度假期间开始写《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他是一个痴迷于创造生命的科学家,从藏尸间偷来不同尸体的各个部分,把它们拼接成一个庞大人体,用自己发明的办法激活这个百衲怪人。但当怪人真正获得生命后,科学家却因其狰狞丑陋而无法接受,从而引发一系列悲剧。怪人没有名字,但后来人们常用他的创造者的名字弗兰肯斯坦称呼他。1931年,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好莱坞电影大获成功,三年后引入中国,译作《科学怪人》。不过,19世纪末《弗兰肯斯坦》最早被介绍到中国时,译名非常不同,完全背离了小说故事阴森恐惧的氛围,成了充满浪漫气息的“佛兰金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