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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仰晨存谢觉哉信及《中华民国新宪法草案》|收藏

文、图|王小平
2024年12月21日 10:04
王景云在临县,十分关注土地改革问题,花费不少时间四处考察。他所做调查,似乎没有获得法委他人理解,不受支持并且受到过限制。现存谢觉哉、陈友群信,结合王本人的记述,部分说明了这种情况
谢觉哉致王景云信(1947年2月9日)

  王仰晨保存的父亲王景云(1877—1952)遗物中,有两件似乎可以放在一起介绍。

  1925年入党的王景云,是上海第三次武装起义的后勤负责人。1940年,他从上海经重庆到延安,经一段时间党校学习,先后在中央职工委员会、中央法律委员会工作。法委的负责人是王明和谢觉哉[1],主要成员有李木庵[2]、张署时[3]、陈瑾昆[4]、罗迈[5]等人,王、谢以下诸人在这里按年龄排序。

  现存邓颖超1946年给王景云的信,信封上写了送杨家岭,也许说明那是法委当时的驻地。

责任编辑:李佳钰 | 版面编辑: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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