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尚在二审过程中的北大学子吴谢宇弑母案,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福建省高级法院裁定中止审理。4月22日,财新从吴谢宇的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这一消息。
“不能抗拒的原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之一。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徐昕告诉财新,他于4月22日收到福建高院关于吴谢宇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徐昕说,在上诉过程中,其作为吴谢宇的辩护人,提出对吴谢宇进行精神鉴定,并向法院提交了三份精神病学专家意见等材料。“提交这些材料后,开庭便暂时搁置了。加上或许因为目前全国疫情紧张,法院决定中止审理,未来适当的时候将恢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