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接诊怀孕幼女不报告,被追责
辽宁省东港市某门诊部妇科医师在明知孙某某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有关部门报告。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此案列居其中。
2020年12月,孙某汝与孙某某(女,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认识。自2021年2月起,孙某汝在明知孙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奸淫孙某某致其两次怀孕、流产。孙某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2022年1月27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孙某汝提起公诉。同年3月21日,东港市人民法院判处孙某汝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