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朗读」一个债务两厢债主,一个行为双重伤害|法度

文|于永超 朗读|詹慈媛
2021年08月14日 08:51
于永超
于永超

未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婚外出轨馈赠情人,既以钱财偿付着情债,又以钱财伤害着亲情。一个债务,两厢债主;一个行为,双重伤害
news 原图 图/视觉中国

  婚外情固有伦理道德的价值评判在兹,但从法律的视角,又当如何解读?对婚外情人的馈赠,如果没有超出夫妻财产中自己所享有的额度,是否就于法有据、理所当然?

  有一宗经典案例:太太索要先生送给情人的房、车和现金。一案三判:一审判还房、还车、还钱;二审判不还车、不还房、还钱;再审判还钱,车房只返还购买款。本案缘起,先生李与情人赵婚外同居期间,李给赵30万元购买汽车、120万元购买房屋,都登记在赵名下。后赵又以投资为由向李索要资金,李又给了赵300万元。太太孙发现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李赠与赵的行为无效,要求赵返还300万元及登记在赵名下的车和房。


版面编辑:邓舒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