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孙嫣然)制造“容貌焦虑”,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或者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国家市监总局近日提出拟重点打击十项医美广告情形,医美广告或将迎来进一步严监管。
8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