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大法官保罗·安德森(Paul Anderson),来自明州伊甸草原市,毕业于伊甸草原高中、麦卡利斯特学院、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他有漫长的法律职业生涯。法学院毕业后,他成为明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特别助理。后来,他先后在明州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合伙人,被任命为明尼苏达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成为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并在1996年、2002年和2008年都获得连任。直到几年前,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虽然从明州最高法院荣休,但他在社区和州内极为活跃,依然在世界各地讲学,撰写法律方面的文章,并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如明州历史协会和明州议会山庄修复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