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要来了》“财新mini”连载中,查看已更新内容
房地产税的开征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既与土地制度改革、《民法典》的完善密切相关,又涉及财税体制改革,还需要与房地产建设、交易环节税收相协调,需要通盘考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迅速扩张,不断从农村征用土地。由于当时相关制度并不完善,住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并不一致,从20年、50年到70年不等。
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制度安排,一直未能明确。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也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