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几个月前,成儿给我打电话,说:“爸,马丁伯伯去世了。”
这件事我从电子邮件里已经得知,没觉得儿子会特意来电话告诉我一次。
成儿来美国的时候未满四岁。我和妻费了不少力气,帮助他保持了口头汉语的能力,但有些地方他因偷懒而用词不够准确,而他不犯懒时,就能说得比较得体。比如上面的短句,“去世”就很得体;而马丁伯伯则不仅用错了词,而且弄混了关系。
我读博的导师叫琳·布隆姆(Lynn Bloom),是著名散文家、传记作家、文体研究专家。她的丈夫是我校人类学系的教授,叫马丁·布隆姆(Martin Bloom)。我在康涅狄格大学英文系读博,一直靠教大学新生英文作文来获取报酬,维持自己学习、生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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