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煤矿迟报、瞒报事故属实,分别有31人和45人被追责
近日,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查同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富盛煤矿“10·15”较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云南省昭通市兴隆煤矿有限公司兴隆煤矿“10·15”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2022年10月15日,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富盛煤矿112301采煤工作面发生1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61万元;镇雄县兴隆煤矿有限公司兴隆煤矿C1进风巷反掘工作面发生1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11万元。两起“10·15”较大煤矿事故均由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