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京沪琼深先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将进一步扩大对外资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准入。
《试点方案》提出,将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率先开展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四地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条件等开展评估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作出批复。对于获得试点批复的外资企业,我国将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外资股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且不再设股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