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晏子春秋》这本书中,我国古代著名政治家、齐国宰相晏婴曾这样写道:“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意思是说,环境发生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会变化。
而人,是环境的产物,尤其是制度环境的产物,有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往往会塑造出什么样的人类行为。法律是制度环境中的一项重要的正式制度,不同的法律安排,也会造就不同社会的行为差异。一言以蔽之,良法更容易鼓励人们做好人,而恶法则鼓励人们多做坏事。事实上,法律的良与恶,就取决于它是鼓励人们做有益还是有害的事。同样,道德也是制度环境中的一项准制度,只不过属于非正式制度,或者属于广义上的制度。无论是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法律,还是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的道德,都是对人们行为所给出的约束,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