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女儿忽然说:人文课有项作业,要学生们选择一个“社群”(social group)进行研究。你选的谁?一个在美术学院学习的美国留学生。怎么认识的?坐地铁的时候。
我心里很吃惊:都到了在地铁上跟人搭讪的年纪了。但我装出很“理中客”的样子说:其实选择留学生群体挺合适的,因为你的作业需要用英文写,如果采访对象讲英语,你就会节省很多整理采访记录的时间。她频频点头,认为我很理解她。
我进一步建议说:你可以让他到咱家来,我可以去接他。她表示对方不能到我家来,只能她到对方学校去。因为这个作业的内容除了采访,还要对社群生活进行观察,也就是说,她不仅要观察他一个人,还要观察他与其他人之间的互动,而这个互动必须发生在该社群的自然生态环境里。我心里十分不爽:该社群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就是乱哄哄的男生宿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