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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亲历

文|王昶
2024年04月27日 12:13
在很多著名的大学与学院,“最后一课”是一个不成文的传统,即授课教师可以自由地偏离课程主题并与学生们分享一些私人的想法:“如果这是你最后一次向你的学生们讲授课程,你会说些什么?”
图:视觉中国

  “最后一课”(The Last Lecture)是美国一些学校的传统,指在学期即将结束时,教师在最后一次授课时抽出一定时间,不谈课程内容,而是与学生分享一些对生活的想法——“如果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给学生讲课,你准备说些什么?”

  我在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学习三年,最触动我的是证据法教授唐纳德·马歇尔(Donald Marshall)的“最后一课”。马歇尔毕业于耶鲁法学院,1966年起在明大执教,到2005年总共教授了大约7500名学生。他认为,法律职业是我们社会最重要的职业,而律师职业伦理道德(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和尽职尽责(practice diligently)才能使这个职业发挥应有的作用。无论是讲授证据法、侵权法、产品责任、保险等等,他都不断向学生灌输伦理原则。他的名言是:正义不需要窃窃私语。(Never "whisper" justice.)

责任编辑:李佳钰 | 版面编辑:邓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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