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就是用侮辱人格的字眼骂他人。辱骂不是“论争”,不是社会批判,只是泄愤。辱骂的字眼谁都能用。观点互相对立的人都可以用同样的字眼来骂对方。辱骂不仅不解决问题,还贬低了自己的人格。
1932年12月10日,鲁迅致信左联刊物《文学月报》编辑,对于芸生的一篇讽刺长诗,感到“非常失望。这诗,一目了然,是看了前一期的别德纳衣的讽刺诗而作的。然而我们来比一比罢,别德纳衣的诗虽然自认为‘恶毒’,但其中最甚的也不过是笑骂。这诗怎么样?有辱骂,有恐吓,还有无聊的攻击:其实是大可以不必作的”。[1]